2021年就业政策服务指南(八):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如何办理?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21-03-13浏览次数:0

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如何办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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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就业政策服务指南

补贴对象

    普通高等学校员工(在校及毕业2年内)、复员转业退役军人、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、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业创办的创业经营主体。初创主体需吸纳其劳动者就业并与之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,并按规定为其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。

补贴标准

    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5人及以下的,给予补贴2000元/人,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6人及以上的,给予补贴3000元/人,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。

补贴期限

   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为一次性补贴。

申请材料

    创业主体填写《淮安市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审核表》并向经办机构提供以下材料:基本身份类证明、带动就业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近3个月参加社会保险名册(明细)、创业主体银行基本账户信息和经办机构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,创业主体注册登记证照情况可由经办机构网上核实或部门间协查。

温馨提示:点击文章左下角“阅读原文”可下载表格

如何办理

   受理机构:街道(乡镇)基层人社平台受理。

   办理时限:及时受理审核,按季度或批次发放补贴。

   咨询电话:83612169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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拟稿:马   继

审核:刘兆尚

编辑:黄海君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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